建立基于环境绩效的财政资金分配机制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全面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等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对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开展常态化的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基于绩效的专项资金分配机制与奖惩机制,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分配中建立竞争立项与因素分配相结合的资金分配方式,将项目实施成效与地方资金安排、项目投资补助额度、竞争立项等挂钩,建立联动机制,对超额完成治理目标的给予奖励,未完成目标的扣回财政资金或削减以后年度预算。
文献来源:徐顺青,程亮,陈鹏,等.我国生态环境财税政策历史变迁及优化建议[J].中国环境管理,2020,12(3):32-39.
DOI:10.16868/j.cnki.1674-6252.2020.03.032
作者:徐顺青,程亮*,陈鹏,刘双柳,高军
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环境保护投资绩效管理中心
作者简介:徐顺青,硕士,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共财政与投融资。
*责任作者:程亮,硕士,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生态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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