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生态环境财税政策历史变迁及优化建议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管理徐顺青2020-07-09 17:26

生态环境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尚不明确

 
由于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各级财政的支出范围按照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因而生态环境财政投入也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给予支持。为了引导地方加大地方环境保护,中央层面设立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专项、土壤污染防治等覆盖各环境要素的治理资金,通过转移支付方式给予地方支持,但中央财政支持事项多以补助地方为主,承担的环境事权相对较少。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当前环境管理体系奉行的是属地管理原则,即各级地方政府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环境质量负责,受地方保护主义干预,中央财政在面对跨区域、跨流域的治污需求时的调控能力较弱,在应承担环境事权的范畴内未有明确的政策措施。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