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各类中央环保专项资金
2007年设立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同年12月设立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专项资金;2008年设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以奖促治”对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保护项目予以支持;2009年设立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污染源综合整治、重金属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污染修复示范和重金属监管能力建设四类项目;2013年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重点领域防治大气污染,同年设立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江河湖泊生态安全调查与评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江河湖泊综合治理项目;2015年整合“三河三湖”及松花江流域专项、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江河湖泊治理与保护专项设立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水质较好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等项目;2016年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调整为“土壤污染防治专项”;2017年设立重点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资金,支持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修复试点项目。截至2019年,基本形成了包括大气、水、土壤、农村等要素的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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