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条款对高碳产业退出政策的适用
结合已有
案例分析,高碳产业退出政策有较大可能被认定违反征收条款。东道国采取的措施若对投资者财产造成了征收的效果,就可能需要对投资者进行补偿。依据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投资政策中心数据,截至2022年2月,适用《能源宪章条约》的案件有135件。其中,当事方主张征收的案件共48件,占全部案件的35.6%。除不公开和未审结的案件外,裁决支持投资者或和解的案件占52.5%。
近期的案件中,德国莱茵能源公司(RWE)主张荷兰的立法没有给予企业足够的时间和资源用以从“煤炭依赖”转型为生物质电厂,将导致电厂倒闭,损失高达14亿欧元,违反了《能源宪章条约》,并于2021年2月提起投资仲裁。同年4月,德国能源公司优尼珀(Uniper)同样就该立法提起投资仲裁。西班牙因能源产业政策改革已引发数十起投资争端,有15件中投资者依据《能源宪章条约》主张西班牙行为构成征收。
类似地,随着高碳产业退出政策相继落地,我国因实施碳排放政策引发的投资仲裁案件也开始萌发,如2020年提起的案件中,四川绵竹市政府以矿场位于自然保护区为由,通知新加坡亚化公司停止运营该矿场,随后要求其撤离并修复。亚化公司对此不服,遂依据《中—新投资协定》提起投资仲裁,主张中国政府行为构成征收。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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