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视角下的可持续性企业家精神驱动
企业家是区别于亚当•斯密分工理论中三类要素即资本、土地与劳动力的第四类独立生产要素,企业家精神对于驱动组织的新创与成长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企业家精神和创新活动逐步转向如何建构一个更可持续的社会,希冀基于可持续发展导向的企业家精神推动社会制度与环境的可持续变革(Waddock,2008),通过可持续的企业家行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创新,即不仅创造成功的产品和服务,而且还将社会和环境目标融入商业活动和商业核心目标(Stubbs,2017)。然而,Davies和Chambers(2018)认为具有可持续性企业家精神的企业家既要创造经济价值,又要增加社会或环境价值,不同价值获取流程之间的冲突可能导致企业运营业务的不稳定,而可持续性商业模式创新则是消除这一冲突的解决方案。Schaltegger和Wagner(2011)认为可持续性企业家精神实质上是实现面向大众市场的可持续性创新,能够为社会中更大群体提供利益,满足更多利益相关方未满足的需求。因此,在可持续性企业家精神的驱动下,企业家会主动识别外部的社会与环境机会,感知外部利益相关方的社会与环境价值诉求,将市场中的综合价值不完备性转化为商业机会,为广泛的利益相关方创造综合价值与共享价值(Hockerts和Wüstenhagen,2010;Schaltegger等,2016)。在这种意义上,可持续性商业模式是企业家创新的中介手段或者主要实现途径,传统商业模式创新下的企业价值创造边界将被扩大,即企业家基于可持续性商业模式创新将重塑企业的生产可能性边界曲线。
可持续性企业精神驱动的可持续性商业模式创新有多种表现,并反映为可持续发展导向的企业家精神存在异质性特征,包括基于社会价值导向的社会企业家精神、基于价值共创与共享导向的共益型企业家精神。具有可持续性企业家精神的企业家反对单一维度的传统价值创造观念,认为利润仅是企业的目标之一,但不是唯一的主要目标(Alexander,2016),并寻找与他们的价值观和道德观相一致的组织形态和商业模式。社会企业家精神与共益型企业家精神推动企业对商业模式创新成功与否的衡量发生巨大改变,由原来的纯粹市场指标、财务指标和竞争地位指标转变为更加强调社会影响与社会价值等非财务指标,更加突出经济、社会、环境的三重价值创造与共享价值的综合指标。从实现方式来看,两类企业家精神将社会与环境问题作为商业模式创新的对象,将解决社会与环境问题、创造社会环境价值作为商业模式创新的重要目标,在过程层面与结果层面寻求社会性要素与生产性要素的匹配与再组合(肖红军和阳镇,2019),最终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共益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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