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明确建立和发展国内碳交易体系的立场
3.中国的立场
中国逐渐明确了建立和发展国内碳交易体系的立场。2007 年6月,国务院颁布《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提出“充分发挥以市场为基础的节能新机制,提高全社会的节能意识,加快建设 资源节约型社会,努力减缓温室气体排放”。2010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要求探索碳交易机制。2011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十二五”规划,提 出将逐步发展国内碳市场。2011 年10 月,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准七个地区自2013 年起开展“总量控制与交易”试点,并计划在2016 年之后建立全国性的碳市场。 与此同时,国家发改委于 2012年6月公布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推进自愿碳市场的发展。 相应 地,碳交易机制也逐步得以建立。2008年8月至9月,
北京、上海和天津相继成立了碳排放权交 易所。随后其他多个地区也建立了碳交易
平台。 这些交易机构在成立后首先通过自愿碳交易等进行机制建设方面的探索。2013年起,
北京、上海、天津、广东等七个地区正式启动“总量控制 与交易”试点。2015年9月,中国宣布将在2017年启动全国性的碳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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