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至2006年是碳交易在争议中获得推广的时期
一、争议与发展:1992-2006年
根据参与方是否负有达到减排目标的强制义务,碳交易机制可分为强制和自愿两种类型。
1992至2006年是碳交易在争议中获得推广的时期。《公约》的签订和生效,标志着全球气候变化治理体系开始建立。然而作为一项框架协议,将国际性减排机制的设计交由进一步谈判解决。在美国与欧盟的先后推动下,碳交易逐渐进入国际社会的视野。《京都议定书》的签署 和生效,使得强制碳交易在国际层面初步制度化。 与此同时,欧美发达国家的非政府组织推动 了跨国自愿碳交易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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