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改革的思考

文章来源:环境保护王金南2015-12-15 09:02

“十二五”总量控制进一步拓展优化

 
“十二五”总量控制进一步拓展优化
 
考虑到环境质量特征、阶段重点、现有基础和技术经济等因素,在“十一五”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将氨氮和氮氧化物纳入约束性控制指标,同时,将农业源和机动车纳入控制领域。截至2014年年底,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已提前完成“十二五”的总量削减任务,氨氮已接近完成目标任务,氮氧化物减排超过时序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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