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拍卖方式选择的实验验证
美国芝加哥大学经济系的Ali Hortaçsu指出,在威廉·维克里(William Vickrey)的重要研究之后,[25]我们使用模型把握真实世界的拍卖行为的能力在快速增长。但在多物品拍卖中,模型推演和实际结果之间有时仍然有较大差距。通过实验进行经验研究不失为一条可行的路径。[26]
美国的区域温室气体倡议(RGGI)是美国亚国家级的排放权交易体系,由九个美国东北部和中大西洋区域的州联合组成,集中于电力行业。在全球现有的各排放权交易体系中,RGGI以绝大多种配额均通过拍卖分配而著称。
在启动排放权配额拍卖前,RGGI对拍卖规则的设计进行了专门研究,并且采用了先实验检验、再进行文献综述的两阶段研究法。在最终报告中,RGGI就排放权配额拍卖方式的选择给出了如下推荐意见:
首先,RGGI推荐使用统一价格结算拍卖。RGGI认为统一价格拍卖有诸多优势,值得推荐,包括简易性,相对透明,以及确保竞价者购买实际所需的配额。在RGGI进行的价格发现实验中,这种拍卖设计表现也很好。
其次,RGGI推荐使用一轮报价的封闭拍卖。相关文献表明,动态拍卖更容易导致合谋行为。尽管有文献提倡使用连续多轮拍卖,但RGGI的实验表明,动态拍卖在价格发现方面表现得并没有那么好,并且容易导致合谋。[27]
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刘文杰在其导师指导下对火电厂排污权拍卖进行了实验研究。由于火电厂的排污权与温室气体排放权在拍卖属性上高度类似,因此其研究具有参考价值。该研究共有168名被试者参加,分为基准组、实验组一和实验组二。在实验条件设置上,由被试者模拟火电厂商,并且根据燃料结构进一步分为对配额需求较高的用户和对配额较低的用户。在基准组和实验组二当中,均为高用户多,低用户少;在实验组一当中,高用户数量等于低用户数量;实验组二另外引入了现货市场。三个组分别对四种拍卖类型均进行了实验。该实验选取成交价格、拍卖效率、买方收益、卖方收益四个指标对拍卖类型进行评价。实验结果显示,在三个组中,统一价格的封闭拍卖均为最优的拍卖类型。[28]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实验使用的是简单的假设,如果引入更为复杂的假设,则研究结论会发生变化。[29]
综合上述讨论,可以认为,在多物品拍卖方式的选择上,没有哪一种拍卖方式是完美的。Giuseppe Lopomo等人在选择结算价格上认为应按照统一价格拍卖,在是否允许多轮出价上则不确定。欧盟的咨询报告认为应选择静态拍卖,在选择结算价格方式上没有确定结论。
RGGI和中国研究者但是在排放权配额拍卖的语境下,通过模式实验倾向于选择统一价格的封闭拍卖。由于笔者未能穷尽本领域相关文献,因此对上述研究结论,应持谨慎的参考态度。
前已指出,评价排放权配额拍卖涉及政府收入、价格发现能力、交易成本、防范市场势力、公平等因素。笔者认为,在RGGI的研究报告中,对于选择统一价格的封闭拍卖给出了非常直接的理由,值得借鉴。特别是在中国排放权拍卖设计的起始阶段,可以选择这种拍卖方式,这种拍卖方式有利于鼓励真诚出价、防止共谋行为和市场扭曲,同时具有简约透明的有点,能够更有利于市场公平特别促进中国小企业的参与。
中国排放权交易试点拍卖规则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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