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权配额拍卖规则的域外经验与中国模式

文章来源:《地方立法研究》张小平2020-08-15 13:48

在排放权配额拍卖中,设置底价有助于降低价格风险,并减少共谋的可能

 
(5)在排放权配额拍卖中,设置底价有助于降低价格风险,并减少共谋的可能。[36]五个试点都规定拍卖应有底价。底价的设定方式有主观和客观之分。湖北和2013-14年的广东,底价是排放权交易主管机关主观决定的。上海、后期的广东以及深圳,底价是根据市场行情设定的,体现了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互动,是一种客观设定底价的方法。在北京的规则中,用于配额调整的拍卖其底价不受市场行情约束,而用于市场调控的拍卖则根据市场行情设定底价,体现了用于初期市场的配额拍卖底价主观设定、用于市场调控的配额拍卖底价客观设定的思路,是两种设定底价方式的结合使用,既保留了灵活供给配额的政策空间、又限制了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的自由裁量余地,值得在未来的全国市场规则设计中吸收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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