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的《绿色金融十三五规划》侧重对绿色金融业务的考核评价,以及相应的激励和惩罚措施
(1)将银行绿色信贷的实施情况与支持项目“绿色性”的达标情况,纳入金融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项目。探索将银行实施绿色信贷的成果指标、银行业务经营绿色化与机构建设绿色化的完成情况,纳入宏观审慎评估框架、信贷效果评估、银行年度综合评价、监管评级等监管考评体系。
(2)对绿色相关监督考评结果优良的银行,积极争取准备金、存款保险、“支绿”再贷款等货币政策优惠试点;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放松对其绿色信贷的风险权重与计提拨备要求;针对监督考评过程中发现题的银行,督促整改,并考虑在货币政策、信贷政策上予以一定惩罚。
贵州贵安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任务清单》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意见》的共同特点在于搭建绿色金融项目库/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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