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证券期货交易所自2012年起在上市公司的评估表中列出企业是否定期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或者解释没有这样做的原因,其要求将环境、社会等问题作为公司长期表现的考虑。
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在不遵守就解释原则基础上,披露任何重大经济、环境及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风险;以及如此类等风险,公司应如何加以管理。另一项基于不遵守就解释原则的规定是公司须为董事、高级行政人员及雇员制定操守守则(或其摘要),并就此进行披露。操守守则应处理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事宜,包括尊重雇员的人权、创建安全及不存在歧视的工作环境、管理供应链、生产行为须对环境负责以及遵守道德及负责任的业务规范。此外,若澳洲公司达到排放量、能源生产及耗量上限,亦必须每年报告有关资料。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新加坡交易所于2011年6月刊发自愿性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于2014年10月宣布其将强制规定上市公司出具可持续发展报告,该交易所已开展为期一年的研究,以确定此等报告应采纳哪些指引。此外,新加坡法例规定特别耗用能源的公司须报告其温室气体排放量以及能源耗用、能源管理战略及节能计划。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