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碳交易市场即将启动
碳交易是实现“双碳”的重要举措和路径之一。自2011年10月起,我国陆续在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深圳、四川和福建开展碳交易
试点。2021年2月1日出台的《管理办法》提出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组建注册登记系统与
交易系统。为推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针对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的分配、排放核查、配额清缴、碳排放权交易等重点问题制定了具体规则。目前由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负责注册登记系统账户开立和运行维护等具体工作,由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
交易系统账户开立和运行维护等具体工作。
2021年6月30日前,所有发电企业要完成配额预分配工作,9月30日前完成最终配额的核定工作,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2019、2020年两年度的配额清缴工作。[1]全国
碳市场交易的正式启动,表明重点排放单位应积极做好碳合规管理工作,切实履行碳合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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