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石能源的有序减退是实现“双碳”的关键
“双碳”,即“碳达峰”和“碳中和”。中国要实现“碳达峰”,国内部分学者认为中国现在需要发展,不能增加
碳排放,否则经济增长就会受到制约。但是,“碳达峰”只是一个阶段性的标志,是自然或人为干预
碳排放而展现的排放轨迹的一个表征,最后还是要实现“碳中和”。2015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
会议所达成的《巴黎协定》第四条第一款提到“碳中和”,即人为温室气体的排放跟人为的温室气体的移除达到平衡。这种平衡表明了两层涵义,一是净的零排放,就是没有额外排放;二是借用化学概念,酸碱中和以后生成盐和水,没有任何酸和碱性,从而使排放和移除达到平衡,大气二氧化碳浓度可望达到稳定。“碳中和”也可以表述为“碳中性”,即没有额外的增加,也没有额外减少,处于中性的地位。
学界对于温室气体的界定、统计和检测上尚有相对不确定性或数据缺乏精准性。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上,国际社会达成《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仅讲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并未对温室气体给出明确的界定类别。1997年,《京都议定书》对温室气体的界定明确有6种温室气体,其中最主要的是二氧化碳,大概占温室气体总量的80%左右;其他是甲烷,如煤矿的瓦斯煤层气是甲烷,还包括沼气,生物质腐败生成的沼气,也是甲烷,大概占17%;另外,还有氧化亚氮和含氟气体,即空调用的氟利昂,还有发泡剂和灭火剂,大概占温室气体的2%~3%左右。2012年,在卡塔尔多哈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8次缔约方会议上,温室气体又增列了含氟气体。因而,温室气体主要是二氧化碳和甲烷等7种,其它温室气体占比仅有3%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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