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金融市场体系亟待健全,产品服务相对单一
我国碳金融产品创新研发尚在萌芽阶段,试点碳金融产品的交易和使用并不活跃,往往停留在首单效应上。以上海碳金融市场为例,主要业务有
碳基金、碳排放权质押(包含
CCER质押和碳配额质押)、借碳、碳回购、碳信托和碳配额远期等品种,产品开发仍以围绕碳排放权开展,而国际碳金融市场中已出现了跟
碳足迹挂钩的贷款、债券等金融工具。由于我国试点碳市场建设之初并未涉及衍生品市场,使得碳金融中介市场及各类服务机构发展滞后,尚未形成较为完整的服务链,也未建立起对应的碳金融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