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市场监管,建立监管协同机制
一是明确权责划分,落实主体责任。建议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厘清全国碳市场各监管部门边界和主体权责。生态环境部负责对主体范围、配额分配、碳排放报告与核查等碳排放管理和交易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对交易机构和登记结算机构制定的相关业务规则进行审核,对企业参与碳交易涉及的相关流程进行总体把关,并明确相应的惩罚措施。国家金融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制定相关碳金融管理制度,对参与碳交易的金融机构进行风险监测。
二是完善信息共享,强化协同监管。从目前碳市场的信息公开情况来看,各地方市场的信息公开程度存在较大差异,同时存在公开信息过于保守、实质信息内容少、信息集中度不够等问题,亟需构建完善的碳市场信息公开制度。
三是推动责任落实,健全问责机制。完善的监管制度需要强有力的执法体系做保障,要推动各方主体责任落实,强化责任追究机制。探索建立全国碳排放信用管理体系,将重点排放企业、交易所、核查机构及其他相关单位及从业人员的交易行为记录纳入信用体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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