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完全等同于“碳汇交易”
(1)“碳交易”完全等同于“碳汇交易”
在互联网上或有些媒体报道中,经常可以看到,把“碳交易”和“碳汇交易”混为一谈,甚至把“碳汇交易”与“碳交易”完全等同起来,过分夸大林业碳汇交易的经济收益等等误区。实际上两者并非一致,存在着差异。
首先,需澄清几个基本概念。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定义,碳汇是从大气中清除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过程、活动或机制。森林碳汇是指森林生态系统吸收大气中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被和土壤中,从而减少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的过程、活动或机制。林业碳汇,通常是指通过森林保护、湿地管理、荒漠化治理、造林和更新造林、森林经营管理、采伐林产品管理等林业经营管理活动,稳定和增加碳汇量的过程、活动或机制(李怒云,2016b)。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通俗地讲,碳交易是指交易主体按照有关规则开展的温室气体排放权或碳排放空间的交易活动,其主要目的是降低减排成本、推进低成本应对气候变化。目前国际上碳交易的产品(标的物)主要有两类,分别是占主导地位的排放配额和基于项目的减排量(如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的CER,国际核证
碳减排标准VCS的VCU)。与国外类似,国内碳交易的产品绝大多数是排放配额,它是政府分配给重点排放单位(控排企业单位)指定时期内的碳排放额度(排放许可);其次是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它是指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施行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改革气候[2012]1668号)的规定,经其备案并在国家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的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并且在来自减排项目的国家核证减排量交易中,林业碳汇项目减排量只是其中交易的一种产品类型,而绝大部分产品是来自于能源工业、能源分配、能源需求、制造业、化工行业、建筑行业、交通运输业、矿产品、金属生产等其余15个专业领域的减排项目。由此可见,碳汇交易属于碳交易的范畴,但是碳汇交易不等同于碳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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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交易与碳汇交易等概念被引入我国之后,一些人或机构认为可以利用林业碳汇和碳汇交易的概念赚钱,就飞快建立“林业碳汇公司”、“碳汇林公司”、“碳汇林网”等等,可所做的事情要么与林业碳汇生产与碳汇交易无关,要么提供错误和虚假信息。还有一些人宣传“碳汇林物种”、“碳汇林苗木”等错误概念,误导公众,借机牟利,甚至有人或机构利用碳汇进行传销或开展非法集资。
森林碳储量与碳汇量的概念也经常被混淆,经常有人把森林碳储量说成碳汇量。实际上,森林碳储量与碳汇量,两者有一定关联,但是两者的概念和内涵并非一致,存在差异。森林碳储量是指截至某一个时点森林碳库中所积累的碳量。而碳汇量是指一年或一定时期内森林碳库碳储量的变化量,即增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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