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证价值
绿证之所以能交易是因为绿证有价值,但其价值到底由什么决定呢?我认为价值由两个方面决定:一是法律规定下的政府导向(战略、目标、国际承诺等),二是企业购买绿证的意愿,且企业意愿受政府导向的影响。因此,不论是绿电补贴机制下还是市场交易中产生的溢价,并不只是体现“环境价值”或者“零
碳价值”,而是政府导向下的“综合价值”。正因为如此,不同国家和地区对绿电定义不同、发展导向不同、认证规则不同,交易价格不同。这与在应对气候变化上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有关系,也与各国各地能源资源特点、产业结构特点等有关。如果不清楚绿证价值的根源是政府导向,则很多问题想不通:如为什么核算减碳效果时要考虑“额外性”?再如,为何大水电、核电的近零碳属性得不到补贴呢?要根据各自国情设计各自的促进绿电发展制度,在政策设计时对绿电消纳实施配额制,对绿电交易实施补贴绿证、平价绿证等价格限制,对于优先性的交易规则制定,对于绿电溢价归属分配等,都需要把握准绿证的价值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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