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控制指标
(1)风险覆盖率=净资本/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不得低于100%;
(2)资本杠杆率=核心净资本/表内外资产总额,不得低于8%;
(3)流动性覆盖率=优质流动性资产/未来30天现金净流出量,不得低于100%;
(4)净稳定资金比率=可用稳定资金/所需稳定资金,不得低于100%。
(5)净资本/净资产不得低于40%;
(6)净资本/负债不得低于8%;
(7)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净资本不得高于100%,其中利率互换投资规模以利率互换合约名义本金总额的5%计算;
(8)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净资本不得高于500%;
(9)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成本与净资本的比例不得高于30%;
(10)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市值与其总市值的比例不得高于5%,但因包销导致的情形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1)证券公司对客户融资融券最长期限不得高于6个月;
(12)对单一客户的融资或融券规模与净资本的比例不得高于5%;
(13)接受单只担保股票市值与该股票总市值比例前五名。
需要指出得是,这里的“证券衍生品”具体包括权证、股指期货;“权益类证券”具体包括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集合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具体包括债券、债券基金、央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资产支持证券。
(三)基金子公司
本部分资料来源2016年11月证监会发布的《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2016年第30号公告)。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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