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准备金制度(五档两优)
我国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始于1985年(即各类银行开始成立时),在2008年以前一直采取“一档”模式,即无论金融机构大小、性质、重要性程度如何,均实行统一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2007-2008年金融危机后,货币政策当局开始意识到统一的存款准备金率政策难以解决国内经济的结构性问题,也难以达到政策诉求,于是根据金融机构重要性程度、规模大小、性质等设置有差异的存款准备金率,有一档到两档,再到目前的五档两优(银行业为三档两优)。也即政策性银行、国有大行、中小银行、县域农村金融机构、非银金融机构各一档,同时国有大行与中小银行还可以享受普惠金融定向考核政策,而县域农村金融机构则可以根据服务当地情况进一步享受优惠存款准备金率政策。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