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A扩容与完善
MPA并非了成不变,而是处于不断调整完善的过程。
1、2017年第一季度,将表外理财正式纳入MPA广义信贷指标范围。
2、2017年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明确探索将
绿色信贷纳入MPA评估体系中。
3、2018年第一季度起将同业存单纳入MPA的同业负债占比指标。
4、央行行长易纲在《中国金融》2018年第3期“货币政策回顾与展望”文章中,表示正探索将影子银行、房地产金融、互联网金融等纳入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将同业存单、绿色信贷业绩考核纳入MPA考核,优化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政策,对资本流动进行逆周期调节。其中,绿色金融纳入MPA信贷政策执行情况考核首先对24家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实施。
5、进一步完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政策,提高跨境融资便利性,防范跨境资金流动。
6、2018年7月25日,部分银行接央行通知,从2018年二季度起,下调MPA考核中宏观审慎资本充足率的结构性参数和信贷顺周期贡献度参数,适度放宽对银行考核要求。
7、2019年一季度将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纳入MPA考核。
8、2019年二季度在MPA考核中调整了小微和民营企业贷款指标。
9、2019年三季度将LPR应用情况纳入MPA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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