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权二级市场不活跃
现行排污权交易通常分为一级和二级市场,前者在政府和企业间进行,如排污权初始分配、政府回购等,后者才是企业间的配额
买卖。试点情况表明,内蒙古、浙江等约2/3的试点地区都曾出现不同程度的二级市场交易记录“断层”,有的地区甚至连续数月未有交易量。
地方政府对排污权交易存在“过度干预”的现象,政府为顾全当地经济的发展,对区域内企业排污权交易规定了较多的约束,比如只能在本地区交易、政府控制交易价格等,由于这种“保护”的存在,市场化机制难以建立,二级市场的活力受到遏制。与此同时,地方政府更重视一级市场的发展,培育二级市场的意识不高,影响二级市场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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