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实施方案”的部署,到2020年,我国就要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所有企业都要持证排污,按照所在地改善环境质量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污染治理责任,企业对其排污行为依法应承担的法律义务要在排污许可证中予以确定。
许可证的运行原理看起来似乎并不复杂,但难点就在于,按我们以往对企业的环保管理要求和不同环保职能部门的管理的“套路”,根本就做不到能把“所有”要求逻辑清晰、贯穿如一地“放进”同一个许可证里。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长久以来的这些环保要求,不仅是“分散”成多套数据形式,长着“多张皮”的,甚至还经常是互相“打架”的。环境统计、总量核查、环评批复、“三同时”、排放标准要求、清洁生产要求、排污收费……各自是一套,分别对口不同的业务司局处室。当然,环保局给企业发的那么多凭证中,也曾有个名称叫做“排污许可证”的,跟上述管理制度之间也没有必然联系,就是一张写明被分配的总量的凭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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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各自为政,缺乏有机衔接和统一,也就导致了多年来不断“盲人摸象”,行政效能却还不高的结果。经常是该管理的没有管到位,环境家底、污染源依然是一笔糊涂账;不该管的却管过了头,管成了管理者和企业双方的沉重负担。
也是在5月26日海南许可证试点的工作会议上,环保部排污许可制度实施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大气环境管理司副司长汪健提到一个“触目惊心”的例子: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数月前,环保部做了一个关于“企业的环保负担究竟有多繁冗”的问卷调查,以反躬自省的姿态对环保管理的行政效能进行评估。
为了让各行各业各地的数百家企业畅所欲言,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问卷还是可以匿名提交的。除了让企业统计在过去的一年之中,办理了多少种涉及环保的行政许可;应对了多少轮环保的监督监管;接受了多少种环保考核之外,还让企业自己说说这些管理效果怎样,每一种行政许可,每一轮环保检查之间是否低效、重叠,缺乏衔接。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我们委托第三方调查了60多个企业,一个企业在一年中,平均要应对上至国家,下至省、市、县的各级环保部门的各种监督、检查、抽查17次。最多的一家企业一年接受检查110多次……我们迫切需要一个许可证制度来统领现有的污染源管理,可以大幅度提高环境管理的效能,也能大幅度降低企业负担。”汪健说。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被调查的企业中,一个企业平均一年需要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有9项,多的企业一年有20项,同一个污染源,为了满足不同的环保管理要求,可能会有好几套不同的账本。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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