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环保执法人员告诉《世界环境》,我们过去出台很多法规政策的初衷都是好的,但是效果却未能显现,如今到了一个需要反思和调整的时候。
比如继续以监测制度为例,国家早已经出台过不少文件,来赋予国家投资巨大的在线监控系统各种“使命”。2005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就曾规定:自动监控系统经环境保护部门检查合格并正常运行的,其数据作为环境保护部门进行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总量控制、环境统计、排污费征收和现场环境执法等环境监督管理的依据。但因为在线监控的数据质量并不高,按期强制检定的环节又因为部门条块分割而难以推进,环保各项制度又是各有一套算法,这些功能迄今并未能得到有效的体现。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但是,排污许可制和排污台账制度完善之后,按照改革目标的说法,企业是要“自主监测”和“自行上报”的。也就是说,包括在线监测在内的很多本该企业自己负责做的事,就该还给企业了。环保部门不再当“保姆”,而是抱着相信企业的初衷,在一个诚信社会的框架之下,有的放矢的监督和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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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像是报税一样,税务局没有义务去帮每个人算你该交的个人所得税是多少,但是一旦有人举报,或者我查到你偷漏税,那就严厉追究你的刑责,以此作为守法者能获得公平市场的保证。”他说。
而另一位基层执法人员则叹息说:“为管理排污企业,我们已有的各种法规制度政策要求已经是不可谓不多,不可谓不严,但一个制度就算设计得再好,最后不能在执法环节得到保障,就都是镜花水月一场空。”他认为,对于“普遍性违法”局面的出现,广大基层执法单位固然有能力不足、建设不够、工作尚未能足够到位的问题,也有制度本身千头万绪,要求太多都无法落实,最后只能由领导“拍板定调”的问题。这种局面下,基层政府和环保执法的“自由裁量权”反倒可能会给执法人员“挖坑”。他认为,最近刚刚被起诉的原华北督查中心的一些官员,原本其实都还有些环保人的理想,并不全然是利欲熏心之徒,就是因为一方面思想上放松了警惕,一方面客观现实给了他们很多“自由裁量”从而以权力寻租的空间,才导致他们一念之差“收了企业钱给企业寻求从轻处置的机会”,这也都是事发多年之后,经人举报才东窗事发。他说:“现在国家的许可证方案已经明确给环监系统提出了要求,今后必须得依证执法了,照章操作,不能再有证外执法的空间。这对执法人员而言既是新的要求,也是一种保护。我觉得我们应该按照中央文件的精神,不折不扣的执行,而这也是许可证制度最终能够得到落实的保障。”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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