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碳排放交易规则(修订稿)【全文细则】

文章来源:易碳家期刊碳交易网2014-09-03 23:16

第六章   清算交割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第五十八条交易所对会员统一进行交易资金清算和划付。综合类会员负责对其代理的客户进行资金清算和划付。交易所对综合类会员的自营和代理业务分别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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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条会员应当在指定结算银行开设碳排放交易专用资金账户。交易所对会员存入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的交易资金实行分账管理。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第六十条碳排放交易实行净额结算制度。会员就其买卖的成交差额与交易所进行结算。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第六十一条碳排放交易资金实行银行存管制度。交易所与会员之间碳排放业务的资金往来应通过在交易所指定结算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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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占用、借用以交易所名义存放在银行的交易结算资金,不得擅自将交易结算资金为他人提供担保。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第六十三条交易所在当日交易结束后进行交易清算,并通过结算银行完成资金划付。结算银行根据交易所提供的交易凭证和数据划转会员资金,并及时将资金划转凭证和相关账户变动信息反馈给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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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条会员和客户的配额交割均由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登记管理机构负责配额的存管,并根据相关规定和交易所的清算结果完成配额过户。配额交割完成后不可撤销。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第六十五条交易所当日所有交易的清算时间为当日15:00-17:00。交易所可以根据需要调整清算交割时间。结算细则由交易所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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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异常情况处理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第六十六条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计算机系统故障等不可归责于交易所的原因导致部分或全部交易无法正常进行,交易所可以对某个(些)年度配额或整个交易系统进行暂停交易。因为上述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交易,交易所可以采取适当措施或认定无效。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第六十七条交易所决定暂停交易应立即报告市发展改革委,并予以公告。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第六十八条暂停交易原因消除后,交易所可以决定恢复某个(些)年度配额或整个交易系统交易。暂停交易及恢复交易的时间和方式由交易所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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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条某个(些)年度配额暂停交易期间,不可针对该年度配额提交任何指令;整个交易系统暂停交易期间,不可向交易系统提交任何指令;某个(些)年度配额或整个交易系统恢复交易后,暂停前的指令进入正常的交易程序。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第七十条因异常情况交易所采取相应措施而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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