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王伟2013-09-13 11:49

(五)深入开展减排宣传教育。 加强面向不同社会群体的污染减排宣传教育和培训,营造全社会污染减排氛围。每年制订减排宣传方案,多渠道、 多形式宣传“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以 及国家、省和市需采取的政策措施和阶段性成效,宣传减排 先进典型,揭露和曝光严重污染环境的反面典型。强化对重 点减排单位的污染减排法规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增强广大 企业的减排责任意识。组织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社区 等开展减排科普宣传活动,大力倡导节约、绿色、低碳的生 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鼓励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等 有序监督污染减排工作,充分发挥职工减排义务监督员队伍 作用,不断拓展公众参与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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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明确部门分工,形成减排合力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一)省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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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的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和 统一部署和要求,牵头做好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负责与环境保护部、省级有关部门的协调。
2、编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规划与计划,提出全省主 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减排的政策建议。
3、负责分解污染减排任务,会同有关部门考核各地主 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估省级有关部门开展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绩效。
4、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污染减排统计、监测、考核 体系。
5、会同财政、物价等有关部门,完善环境保护税费政 策,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6、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总量控制和 减排工作情况,对重点减排项目开展日常督查和专项执法检 查。
7、负责全省减排数据的技术核查,建立污染减排基础 档案。
8、负责编制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工作报告和 预测分析报告,按季、半年、年度编制减排形势分析预警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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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会同公安厅、交通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做好机动车 减排工作。
10、负责广东省减排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省发展改革委。

1、负责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和任务纳入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将减排重点工程优先列入 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2、负责制定有利于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产业结 构调整规划和政策;牵头制定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3、负责小火电、小钢铁关停工作,每年向社会公告淘 汰火电、钢铁行业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和各地执行情况。
4、牵头组织开展珠江三角洲地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试 点工作,探索建立我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运行机制,提高清 洁能源比重,大力发展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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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负责建立完善新建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 审批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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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1、制定全省“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组织实施 除电力、钢铁外其他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对各地淘汰落 后产能工作进行考核,并向社会公告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 单和各地执行情况。2、牵头研究制定珠江三角洲地区重污染行业产能控制 工作方案。3、为推进火电行业污染减排工程建设,会同有关部门 合理安排机组检修。3、负责组织实施粤Ⅳ、粤Ⅴ车用燃油供应。4、提供污染减排核查核算所需的统计数据。5、负责指导淘汰报废机动车拆解和回收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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