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冻结与履约清缴顺位不明,导致部分企业无法完成履约
2023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明确了碳排放权交易、担保等过程中的处理原则,但对破产企业的清缴履约规则等仍暂未明确。
一是未明确冻结配额是否应优先用于清缴履约,存在将免费发放的配额用于企业债务清偿的风险;二是清缴履约义务在企业破产清算中的清偿顺序未明确,首个履约周期中未完成履约企业中已停产、破产的企业占到相当大的比例,未完成的清缴义务是否能作为债权申报以及作为何种债权申报均将关系到履约义务的落实,并影响其他类似企业履约行为,第一个履约周期中就存在停产企业卖出免费配额主观逃避履约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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