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气候投融资为抓手,推进对外合作与人民币国际化
应对气候变化作为一个国际议题,要求世界各国调整政策和发展方向,建立积极有效的全球合作机制并共同应对。《指导意见》多处强调要深化气候投融资的国际合作,并具体指出,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一带一路”和“南南合作”低碳化建设,推动气候减缓和适应项目在境外落地。通过这些举措,可以为东道国早日实现其国家自主贡献目标贡献力量,并有利于加强国际间应对气候变化合作。
《指导意见》首次明确提出要推动中国标准在境外投资建设中的应用,这对于中国对外合作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等地区进行项目开发,生态保护和气候问题常常是国际各界关注的焦点。过去企业和金融机构往往只能借鉴当地法规,缺乏统一的规范。而通过统一的中国标准来规范企业和金融机构在境外的投资活动,有望形成更为统一的风险管理体系,切实防范和化解气候风险。其二,中国标准的国际应用将助力中国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便于将中国标准下的气候统计数据与国际数据进行比较,逐步提高中国标准在国际环境下的接纳和普及程度。
在国际合作领域,另一处值得关注的亮点是人民币国际化与气候投融资对外合作的有机结合。《指导意见》中具体提出了相关指引,包括支持离岸市场丰富人民币绿色金融产品及交易、支持建立人民币绿色海外投贷基金、鼓励境外机构到境内发行绿色金融债券、鼓励使用人民币作为相关活动的跨境结算货币等。气候投融资的国际合作是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金融、政治、文化等多领域对外合作的重要着手点。借助气候投融资的契机,不断优化中国在国际领域的大国形象,增强人民币的在贸易、投资和金融市场交易中的货币功能,有望加快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
整体来看,《指导意见》为中国气候投融资,乃至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出了明确的发展方向,进行了创新性的部署,充分体现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在新愿景和新形势下的阶段性要求。建议金融机构、企业、地方等社会各界充分结合《指导意见》的思想,提前布局,探索开展气候投融资的最佳实践,推进《指导意见》的全面落实。
作者:
崔 莹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气候金融研究中心主任
刘慧心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研究员
周杰俣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