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货市场应明确商品实物交易定位、严格贯彻执行文件规定
三、现货市场应明确商品实物交易定位、严格贯彻执行文件规定
目前很多所谓的现货市场交割率基本为零,也就是说货不易主,而且并不缴纳任何贸易税,根本不能算作现货交易。同时,现货交易平台设立的初衷是简化交易流程、降低贸易成本,而很多现货市场内频繁交易合约,每交易一次就要缴纳一次手续费,即使最终能实现交割,现货交易成本也将会被抬高,运行效果与设立目的南辕北撤。
笔者认为有必要为商品现货交易市场正名。商品现货交易市场不管开展即期现货还是远期现货交易,都应当是为实物商品提供流通的场所,现货市场的功能在于促进商品流通,交易双方的目的是实现商品交换。而对于现货市场中正常的合同转让,《合同法》有明确的规定,现实交易中,合同双方完全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协商转让合同,法律并没有禁止合同相对方在一定条件下转让合同的权利,也没有在转让时间上对正常的贸易合同进行限制性规定。正常的商品买卖合同完全不会因为国发[2011]38号、国办发[2012]37号文件的禁止性规定受到影响。商品现货市场的经营者应当明确自身定位,厘清非法经营与商业创新的区别,明白商品现货交易市场既不是场外交易市场也不应是非法期货交易市场,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要错将非法经营当作商业创新。各交易场所应当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结合商品流通特点、准确把握自身功能定位,采取符合国家规定和商品流通特点的交易方式开展商品实物交易。同时,应完善配套措施、增强商品信息汇集、发布功能,通过合作或自建物流、仓储、融资服务体系,为商品生产者、贸易商、终端消费者提供全方位服务。只有在增加贸易机会、减少贸易环节、降低贸易风险、节约贸易成本,提升贸易效率上下功夫,商品现货交易市场才有可能走出一条良性发展的道路。没有仓储、物流、金融服务等配套设施的现货电子交易极易沦为纯赌博的游戏,没有存在的价值和必要,终将被市场淘汰。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