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期现货交易和期货交易的主要区别
1.中远期现货交易和期货交易的主要区别
(1)交易目的不同。中远期现货交易中,当事人交易的目的是货物所有权的转移,远期订货的目的是消除即期现货交易的偶然性及不确定性,使得买方有了相对稳定的货源,卖方有了相对稳定的销路,在一定程度上为买卖双方都减少或转移了价格风险。而期货交易中,绝大部分交易者的目的是通过期货市场特有的对冲操作来转移现货市场上的价格风险或通过赚取交易差价而获利,从交易结果看,通常只有极少的交易者最终选择实物交割而获得标的物。
(2)履行义务的免除方式不同。在中远期现货交易中,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转让须经对方同意,对方当事人是否同意取决于许多因素,基于合同必须严守的原则,法律对相对方当事人没有任何限制,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合同的转让,投机者不方便参与。而期货交易则可以通过对冲这一独特的方式来免除
履约义务。国际国内法学界通说认为,对冲平仓是区别期货交易和中远期现货交易的重要标准之一。
(3)交易场所不同。国内合法的期货交易场所主要有四家,分别为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远期交易的签订地点、时间,法律没有限制,属于场外交易。
(4)交易功能不同。中远期现货交易的功能主要是促进商品流转,一定程度上也有价格发现功能,而期货交易的主要功能是价格格发现与避险保值。
(5)合同成立、生效不同。中远期现货交易中,已经成立的合同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或合同约定的生效条件,仍不能产生法律效力。期货合同成立即生效。
(6)结算方式和担保方式不同。与中远期现货交易的一般结算方式不同,期货交易均须由特定的结算机构(我国是交易所内部的结算机构,)进行,并且拥有法定的履约保证金和结算准备金制度。而中远期现货交易中,结算一般完全由交易双方进行。
(7)交易方式不同。期货交易是在众多不特定交易主体中通过集中、公开的竞价进行,而中远期现货交易因为贸易条件的多样性,原则上不实行公开竞价的方式,而实行一对一的协商并最终敲定交易的全部内容,进而签订合同。
(8)价格产生及变动机制不同。中远期现货交易中,价格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对第三方没有约束力;而在期货交易中,价格是通过众多交易者报价,经过交易所的电子
交易系统,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电子撮合成交,其成交价格受到交易所公布的涨跌幅限额的限制。
远期合同性质上仍属于现货交易的范畴,期货合约相对于远期合约有四项突破性的进步:合约标准化、买卖的信用风险降低、市场流动性提高、交易成本降低。司法实践中,对冲平仓、标准化合约是区分期货与远期现货的两个重要标准。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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