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碳排放交易规则

文章来源:易碳家期刊碳交易网2013-12-08 09:44

(五)违反与交易所签订的协议或者本办法规定的;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六)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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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不再具备本规则第十四条或交易所碳排放交易会员管理办法规定的会员条件的,应当主动提交书面申请终止会员资格。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第十九条    客户委托综合类会员进行交易,双方应当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委托协议的主要内容应当符合交易所相关规定,并由综合类会员将委托协议提交交易所备案。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第二十条    客户参与碳排放交易,应在综合类会员处办理开户登记,向综合类会员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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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开户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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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三)交易所、登记管理机构和结算银行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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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综合类会员在为客户开户前,应向客户充分揭示碳排放交易风险,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客户做获利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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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综合类会员自营业务与代理业务应分账管理,并定期向交易所报告自营账户和代理账户资金变动情况。会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资金。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第二十三条     综合类会员应严格按照客户的委托进行交易。客户对其委托的交易承担全部责任。客户在交易中违约的,会员应当以自有资金先行承担违约责任,并取得对违约客户的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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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配额买卖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第二十四条     会员从事碳排放交易应开立实名交易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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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从事碳排放交易应该根据其与综合类会员签订的委托协议,由综合类会员代理开户,一个客户只能开设一个交易账户,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综合类会员处开户。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第二十五条     碳排放交易以1吨为最小变动单位,以0.1元/吨为最小价格变动单位。碳排放交易以人民币计价,计价单位为元。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第二十六条     挂牌交易,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会员或客户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买卖申报,交易系统对买卖申报进行单向逐笔配对的公开竞价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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