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碳排放交易违规违约处理办法(试行)

文章来源:易碳家期刊碳交易网2013-12-08 09:17

(六)协助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执行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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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其他违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造市场风险的碳排放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第八条  交易所履行监管职责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一)查阅、复制与碳排放交易有关的信息、资料;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二)对会员、客户、结算银行等机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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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求会员、客户、结算银行等被调查者申报、陈述、解释、说明有关情况;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四)查询会员的碳排放配额账户和专用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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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检查会员的交易、结算等技术系统;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六)制止、纠正、处理违规违约行为;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七)交易所履行监管职责所必需的其他职权。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第九条 会员、客户、结算银行及碳排放交易市场其他参与者应当自觉接受交易所的监督检查,配合交易所履行监管职责。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第十条 交易所受理书面或者口头投诉、举报。受理口头投诉、举报应当制作笔录或者录音。投诉人、举报人应当身份真实、明确;除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交易所应当为投诉人、举报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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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交易所对常规检查工作中发现的、投诉举报的、市发展改革委和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的线索进行审查,认为涉嫌违规的,应当予以专项调查。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第十二条 对发现的违规行为,交易所应负责调查核实。调查人员在常规检查和专项调查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滥用职权。对违反规定的,交易所根据不同情节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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