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设计者张希良:统一碳排放权下,全国碳市场未来走向如何?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刘益2022-04-17 08:49

碳税与碳交易市场两种定价机制各有优缺点

第三履约期考虑引入碳配额拍卖制度,未来和电力市场改革联动#e#
 
界面新闻:现在我们国家碳市场的管理还是基于碳排放强度限制,而不是基于总量控制,您怎么看?
 
张希良:这是一个误解。首先我们的碳市场也有总量,国家每一到两年都会出基准值,对每个行业的产量都有预期,这个预期产量乘以相应的碳排放强度不就是总量了吗?这是一个灵活的总量,并不是说完全没有总量。
 
在碳市场方案设计的时候,进行过多方案的比较分析和讨论,基于总量和基于强度都各有优缺点。
 
比如基于强度在碳减排的运行效率方面有一定的缺陷,但是对产业的冲击较小,对企业成本的影响也较小,好处是可以鼓励先进企业,得到补贴,同时表现落后的企业也会有惩罚。而这个所谓的运行效率损失,这是假定在完全市场条件下才会产生的。国内一个团队研究表明,在非完全市场条件下,基于强度的碳市场未必会有效率损失。
 
其次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经济还会有一个中高速的发展,基于总量控制碳排放就会限制产量,影响经济增长速度,我们在国际上承担“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基于碳排放强度的方案,与我们现阶段的经济增长特征和国家以强度控制为主的碳排放控制制度是一致的。
 
我们国家现在还没有一个完全有效的电力市场,如果采用基于总量的碳市场,所有发电企业的碳排放量都有下降。对电厂而言,如果要增加电力供应,就需要购买配额,因为电厂没有办法把成本往下传导,只能自己承担,会对电厂的运营产生比较大冲击,有些可能要破产。减排责任完全由电厂而不是和电力用户共同分担也是不公平的。将来中国碳达峰后,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基本完成,碳市场从基于强度过渡到基于总量就水到渠成了。
 
现在主管部门也在考虑引入拍卖机制进行配额分配,配额拍卖其实就包含了总量控制。目前我们的配额100%免费发放,拿出一部分来拍卖,本身就变成了一种混合型的制度。我认为第三履约期完全有条件引入拍卖,碳市场由基于强度的市场转入混合型市场。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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