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农业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尹成杰:关于实现“双碳”目标下农业碳汇的思考

文章来源:农民日报碳交易网2023-06-21 15:20

正确处理农业碳汇工作的几个关系

 
农业碳汇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减排固碳的重大举措,对实现双碳目标意义重大。但是,农业碳汇工作刚刚起步,相关制度和政策机制有待完善,农业碳汇市场发育尚不健全,农业碳汇价值实现需要深入探索。开展农业碳汇工作,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正确处理农业碳汇工作中的重大关系,确保农业碳汇有序健康持续开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和实现双碳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正确处理稳农保供与节能减排的关系。我国既是农业生产大国,又是农产品消费大国。要从我国国情农情出发,稳步搞好节能减排。我国农产品消费需求规模巨大,每年粮食消费8.25亿吨,猪肉消费5500万吨,牛羊肉消费1300万吨,牛奶消费6400万吨,鸡蛋消费3000万吨,水产品消费7200万吨,饲料消耗总能量为4.43万亿兆焦。因此,农业节能减排,绝不能减少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无论任何时候,都要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既要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又要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落实节能减排、生态固碳,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有力支撑。既要节药资源,保护生态,又要稳面积稳产量,保持农产品产量质量双提高,特别是粮食产量要保持在13000亿斤以上。既要节能降耗,防控碳排放污染,又要加快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一方面,要加快发展林业、种植业,增强减排固碳的碳汇能力。另一方面,要在加快养殖业发展、保障畜产品供给的同时,加快转变养殖方式,实行绿色减排低碳养殖。加快发展工厂化养殖,提高养殖现代化规模化集约化程度。坚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牧业大县整县推进全复盖。
 
二是正确处理农业碳汇与农业碳源的关系。农业具有碳汇碳源的双重属性。农业既是碳排放的一个碳源,又具有重要的固碳功能。首先,要充分认识农业碳汇功能的稀缺性、重要性和发展性。不要因为农业是碳源之一,不要因为有的地区或某个农业产业暂时碳源大于碳汇,就以为农业碳汇无所作为。要看到农业碳汇大有可为。尽管有的地区或某个农业产业碳源大于碳汇,但这是阶段性、暂时牲的。随着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隨着农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农业碳汇规模逐步增加是发展趋势。要坚定农业碳汇开发利用的信心。目前已有不少地区和碳汇项目的农业碳汇数量大于碳源,碳汇开发加快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因此,要积极稳妥推进农业碳汇资源的开发利用,促进农业生态碳汇产业化,农业碳汇产业生态化。要因地制宜,抓住农业碳汇优势区和优势项目,加快推进农业碳汇。对于山区草原地区,应优先发展林业碳汇、茶园碳汇、果园碳汇、竹园碳汇、草原碳汇等项目,促进碳汇价值多路径实现。对于广大农区,应积极探索发展农作物碳汇、蔬菜碳汇、特色农作物碳汇等项目。对于广大牧区,应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减少碳排放,控制碳源,发展绿色养殖碳汇项目。要实行农业碳汇差别化政策,区别不同区域不同碳汇项目,实行不同取向的碳汇政策,该扶持的农业碳汇项目要大力扶持,该控制碳源的要严格控制,充分发挥政策控排固碳的作用。
 
三是正确处理农业碳汇工作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农业碳汇工作正处在成长和发展时期。农业碳汇工作应坚持走市场化的路子。但在起步阶段,迫切需要政府宏观调控和政策扶持。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农业碳汇,把农业碳汇摆在农业绿色发展的重要位置,制定扶持政策。可通过加强财政支持、补贴减免等形式的政策支持,激发市场活力,鼓励更多的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户推动农业碳汇发展。加强对农业碳汇产品价值的宣传工作。继续强化政府在农业碳汇市场化过程中的引领作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同时,要逐步完善交易政策、机制和途径, 建立健全农业碳汇市场交易机制。积极创新交易模式,在实行农业碳票机制及农产品碳标签机制的基础上,探索碳汇储蓄、碳汇期货、碳汇信用贷款等新型碳汇金融产品。扩大农业碳汇交易和农业碳汇市场化产品试点范围,大胆探索农业碳汇市场化路径。
 
四是正确处理农业碳汇国家、集体、农户的利益关系。农业碳汇收益权及其利益分配是一个复杂的政策性问题。目前,相关政策正在建立健全。应以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为指导,建立健全农业碳汇利益分配机制。要依据形成农业碳汇的资源属性、碳汇项目特点、经营主体、经营机制等相关要素,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农户碳汇利益关系。同时,要正确处理耕地承包者、经营者的利益关系。农产品是农民种植农作物生产的有型产品。农业碳汇产品是农民种植农作物经减排固碳生产的无形产品。农业碳汇与农产品相伴而生,都是农民生产和创造的。因此,农业碳汇、承包的山林草原碳汇、茶园碳汇、竹林碳汇、特色农业碳汇等碳汇项目的收益权属于生产者和经营者。但是,农业碳汇产品作为非有形产品收益的分配要比农产品有形产品的收益分配复杂得多。特别是对农业碳汇非有形产品数量的核验、评价以及交易,要比有形农产品数量核验、评价及交易复杂得多。因此,不同的农业碳汇项目,涉及的利益关系不同。要正确处理耕地承包者、经营者的碳汇利益关系,让农业经营者同样分享到绿色发展、减排固碳的生态价值收益。要根据不同的碳汇项目,采取不同的政策处理利益关系,充分调动农业经营主体节能减排、固碳增汇的积极性。
 
五是正确处理农业碳汇现货交易与远期交易的关系。农作物碳汇交易与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年度性和周期性密切相关。山林碳汇项目的数量与林木生长年限和积蓄量密切相关。因此,有的农业碳汇项目适合现贷交易,有的农业碳汇项目适合远期交易。农业碳汇现货交易,是指各碳汇项目减排固碳数量经由第三方机构测算评审后,可以在有资质的碳交易所实现竞拍交易,也可在由各地政府搭建平台实现交易,由需要获得碳排放权指标企业购买。对于适合远期交易的农业碳汇项目,一种是经注册备案后,项目收益权拥有者可与需要购买排放指标的企业买家签订订购协议,买家预付定金,根据当年碳汇市场价格进行实际交易。一种是对有的碳汇项目实行“碳汇项目+企业+定单+银行+保险”模式。即购买碳排放权企业,与碳汇项目收益权人签定订单合同,从银行贷款预付定金,并由保险公司提供保险保障。农业碳汇远期交易不仅有利于碳汇买卖双方建立稳定可靠的合作关系,还有利于保障农业经营主体长期的合理收入。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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