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EU-ETS成立于2005年1月1日,目前已经进入第三阶段。覆盖的国家、行业与企业范围逐渐扩大,配额分配过程中
拍卖的比例逐渐提高,免费配额的分配方式也从“历史排放法”过渡到“基线法”,体现出EU-ETS管理体制的不断成熟。
自主分配方案在EU-ETS初期降低了政治阻力,但导致配额过剩、分配机制复杂不透明、标准不统一等问题。第三阶段由欧洲委员会统一分配,要求各国增加拍卖占比,且用基线法分配免费配额。
允许配额跨期借贷和储存激励企业制定长远减排规划、促进尽早开展减排行动。也有利于不同阶段间市场
价格的平稳。
2008年到2009年间欧盟委员会连续回购
碳配额、干预
碳价,旨在降低
碳价波动性、维持碳价,从而稳定和强化企业低碳投资的动力。
EU-ETS接受
CDM和JI项目实现的减排量,一定程度上导致配额供给超预期。第二阶段起,欧盟开始限制外部市场减排指标的使用数量,维持配额供给的可控。
我国在2011年正式启动了区域
碳排放交易
试点,运行5年来不断积累经验,并且按照总体规划将于2017年到2020年间完成向全国性统一
碳市场的切换。
遍观国际市场,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ETS)无疑是全球范围内涉及排放规模最大、流动性最好、影响力最强的温室气体减排机制。自2005年开始运行至今,EU-ETS为世界各国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排放交易运行范式,并积累了大量数据与经验。
本报告旨在梳理EU-ETS执行至今三个阶段配额管理与交易相关规则的演变过程,揭示EU-ETS不断改进和完善的经验和教训,为我国的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的推广,以及全国市场的建设提供参考和借鉴。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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