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构改革下的碳市场建设
机构改革过程概述
2018年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
会议审议。根据该方案,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8个,副部级机构减少7个,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6个。碳市场的主管部门被调整,之前国家发改委的应对气候变化司承担全国碳市场的建设及应对气候变化与减排的职责,在此次改革中,该司归属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取代环境保护部,全面负责与生态环保相关的工作。
自2018年3月颁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气候司陆续开始进入实质性的转隶工作当中,其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以下简称“气候中心”)——国家发改委下属专门承担气候变化相关课题的智库,也从国家发改委转隶到生态环境部。直到2018年8月生态环境部的“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颁布并开始执行,气候司和气候中心才得以陆续开展工作。
中央的碳市场主管部门转隶完成后,便是地方各级碳市场主管部门转隶,大部分省市的应对气候变化职责和碳市场建设工作都将从地方发改委转到地方生态环境局,此过程持续数月。截至2019年初,依然有地方还未完成相应的转隶工作。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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