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配电区域划分的依据有哪些?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答:对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公布的各类能源行业示范项目中已包含增量配电业务并明确供电范围的,配电区域原则上与其保持一致,从而保证国家层面政策文件的延续性和统一性,为示范项目落地创造条件。如《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名单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示范项目的供电范围,划分配电区域时应与其保持一致。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对于以满足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为主要目标的增量配电业务,依据其可再生能源供电范围、电力负荷等情况划分配电区域,鼓励可再生能源的就近消纳。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对于其它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的依据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配电网规划有关情况;二是增量配电业务项目业主确定情况;三是配电网覆盖范围及产权归属情况;四是配电网是否满足国家及行业对电能配送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在考虑外部电网的互联后能否实现电力平衡和电量平衡;五是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前,配电网运营单位与电网企业签订的供用电合同、电网接入意向或历史形成的实际供用电约定文件。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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