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的有效期为何设定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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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实施办法》有效期的设定主要有两方面考虑:一是由于电力体制改革正处于深入推进过程中,两年后面临的改革形势和重点任务较当前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届时可能需要对《实施办法》做出必要的修订。二是由于制定《实施办法》依据的《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有效期为3年,且为2016年10月8日起施行,故设定《实施办法》的有效期为2年。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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