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务风险亟须途径化解,新型城镇化需要大额投入,PPP成为破解“两难”的新手段
5月21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关于发布首批基础设施等领域鼓励社会投资项目的通知》,首次推出80个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营运的示范项目。
自2013年底财政部召开PPP专题
会议后,PPP一时间热度骤起,各种培训、研讨、公开
论坛纷纷聚焦于此, PPP迅速被推到普通大众的视野之中。PPP,是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英文缩写,直译为“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或“政企合作伙伴关系”。据《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目前各部委都在积极推动PPP。财政部正组织编制PPP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在牵头PPP立法;住建部也编制了PPP相关文件;地方政府同样抱以高度热情,全国多个省份都在着手筹备项目;各类企业也在密切关注PPP项目的投资机会;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也在助推地方开展PPP项目
试点。
然而大热之下,更需冷思考。当前,PPP被视为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为新一轮城镇化筹资的重要手段。但从国际经验来看,PPP并非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万能药。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人士表示,推动PPP不能操之过急,更不能一窝蜂而上,做好PPP顶层设计、引导各级政府官员和企业充分认识PPP模式,尤为重要。
正文:
2014年以来,清华大学教授王守清和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孙洁,是PPP培训领域最繁忙的两个人。前者忙于奔赴各地给企业家们讲课,后者的授课对象则是政府官员。虽然他们研究PPP都已经十余载,但从来没感觉到企业和官员对PPP的求知欲如此强烈过。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近期跟随两位
专家,在
北京分别听了两场课,从听课的地方政府官员和企业家的言谈举止中可以看出,其对采用PPP模式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充满渴求。
PPP之所以如此受关注,与中央的力推息息相关。2014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将制定非国有资本参与中央企业投资项目的办法,在金融、石油、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向非国有资本推出一批投资项目。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具体办法。
一个多月后的4月23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首批推出80个示范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建设营运。5月21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关于发布首批基础设施等领域鼓励社会投资项目的通知》,80个项目清单面世。
PPP正是落实特许经营制度的主要方式。然而,PPP到底是什么?PPP的优势与风险何在?如何操作PPP?这些看似简单的问题,要真正解答却十分复杂。PPP之热,仍需冷静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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