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河北荣信钢铁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案
2019年2月20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河北荣信钢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调取该公司2#烧结机脱硫出口颗粒物在线监测数据,数据显示2月13日23时至24时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00.11毫克/立方米,超出颗粒物排放限值40毫克/立方米的标准。
对此,唐山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壹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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