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河北瑞通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使用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案
2019年5月24日,邯郸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河北瑞通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按照规范要求运行焙烧炉工段烟气自动监测设备,校准频次、校准过程不符合规范要求。
对此,邯郸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该公司立案处罚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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