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安平县汇东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使用VOCs污染防治设施拒不改正案
2019年5月20日,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安平县汇东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涂塑项目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执法人员当场责令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019年5月26日现场复查时,发现该公司仍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拒不改正违法行为。
对此,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对该公司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问题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处罚款壹拾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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