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 环境保护坚决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文章来源:北京日报碳交易网2018-07-16 09:17

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党委、政府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
 
(一)落实党政主体责任
 
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调查研究、决策部署,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坚持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修订《北京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完善责任清单。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负责本级、本领域的污染减排、监督管理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自2019年起,各区、市有关部门制订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报市委、市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建立市级统筹、区级落实、乡镇(街道)具体监督、村(社区)巡查的工作机制。市级主要负责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标准和规划,加强业务指导、监测评价、督察督办和考核问责;对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市环保部门牵头建立统筹调度、督察督办、专项执法、督促解决机制。区级主要负责制定具体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施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实施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减排工程。对跨行政区域、跨流域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由市、区有关部门负责执法查处。明确、压实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属地责任,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量下沉,将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纳入乡镇(街道)实体化执法平台,提高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能力。村(社区)级主要负责发现、报告违法排污行为等问题。自2019年起,各区、市有关部门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二)强化督察考核问责
 
严格环保督察,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健全中央环保督察、生态环境部等中央有关部门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机制,市环保督察办公室负责完善任务分解、调度督查、明察核验、信息公开、整改验收等环节的工作程序和标准,各责任单位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修订完善《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建立环保督察专员制度,对各区、市有关部门和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市级环保督察。对扬尘污染等共性突出问题和市民反复举报的问题,健全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等机制,推进问题解决。各区通过督查机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落实。
 
严格考核评价,树立正确政绩导向。制订对各区党委、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办法,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众满意度等方面开展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超额完成年度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考核优秀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领导班子成员,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对年度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生态环境保护任务未完成、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不得提拔任用、评优评先。
 
严格量化问责,强化责任终身追究。建立环保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协作机制,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失职失责行为,环保等部门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对查明属实的,纪检监察等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严格问责、终身追责。对存在“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的单位,责成其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从重问责。
 
2018年底前,制订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量化问责规定,实行“问题型”“结果型”问责。对各区、乡镇(街道),各级各类环保督察、执法检查发现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累积达到一定数量,未完成各级各类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的,按累积数量逐级问责分管负责人、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市、区有关部门,各级各类环保督察、执法检查发现的同类共性违法问题累积达到一定数量,未完成各级各类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的,按累积数量逐级问责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对市属国有企业,建立生态环境违法问题问责机制,逐级问责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
 
市环保部门按月监测乡镇(街道)的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建立乡镇(街道)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综合考核体系,每月进行考核、评价,分别通报约谈全市空气质量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排名后10位的乡镇(街道)。对未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目标的区,按未完成比例逐级问责分管负责人、党政主要负责人。
 
(三)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队伍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2018年底前,完成市级生态环境机构改革、全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2019年3月底前,组建市、区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完成区级生态环境机构改革。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