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生态环境是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重要标志,是经济高质量发展、市民高品质生活的内在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决胜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天蓝、水清、土净、地绿”的美丽
北京,现提出如下意见。
深刻认识本市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决策部署,实施新一版城市总体规划,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制度体系,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和利用方式转变,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动加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实现了污染物排放量大幅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安全有效保障,
绿色发展水平逐步提高,美丽北京建设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同时,本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人口资源环境矛盾依然突出;“复合型”“压缩型”的生态环境问题仍未有效解决,环境质量与国家标准相比还有差距,防范生态风险、保障环境安全的压力依然存在;城乡生态环境保护不均衡;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尚不适应超大型城市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生态环境成为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短板。
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窗口期。必须应势而谋、因势而动、顺势而为,刻不容缓地加大力度、加快治理、加紧攻坚,打好标志性的重大战役,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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