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生态保护与修复
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质量优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建设,塑造绿色生态空间,增强生态服务功能,尽早实现“山水相连、绿满京华”。
(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2018年公布全市生态保护红线。2019年底前,各区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2020年底前,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立法,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基本建立管控制度。市规划国土部门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编制空间规划的基础,严格用途管制,2020年底前,退出不符合保护要求的单位、设施。市环保部门开展监测评估,监控新增开发活动,严厉查处不符合要求的各类活动。市园林绿化、水务、农业等部门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各区及相关乡镇(街道)要履行好保护主体责任。
(二)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
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试点建设国家公园,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开展资源本底清查、统筹优化,健全保护制度和管理机构。实施生态保育工程,确保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改善。编制人为干扰负面清单,减少保护地内的人类活动。
(三)扩大环境容量和生态空间
实施新一轮百万亩造林、荒山绿化、生态公益林升级改造、封山育林等工程,全面建成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城市公园环,加强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郊野公园建设,构建乔灌草立体配置、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城市绿地体系,利用拆迁腾退地和城市边角地,实现多元拓绿,提高林地、绿地总量,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到2020年,新增造林面积60万亩,平原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0%,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6.5平方米。
(四)加强生态修复
编制实施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分区分类开展受损生态系统修复,对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实行封禁管理,稳步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扩大轮作休耕试点。到2020年,完成全市500公顷废弃矿山的治理修复。构建“一核、三横、四纵”的湿地总体布局,恢复湿地8000公顷,新增湿地3000公顷。
(五)坚决查处破坏生态行为
2018年底前,各区全面排查违法违规挤占生态空间、破坏自然遗迹等行为,制订治理和修复计划并向社会公开。依托国家生态保护大数据及监控应用平台,完善天地一体化遥感监控体系,提升自然生态保护监管效能。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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