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消信用类型 | 抵消使用比例 | 地域限制 | 项目类型限制 | 项目或减排量时间限制 | 政策依据 |
CCERs或广东省审定签发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减碳量 | CCER使用比例不得高于企业上一年度实际碳排放的10% | 70%以上的CCER来源于广东省内项目 | CO2,CH4 减排项目占项目减排量50%以上;水电项目以及化石能源(不包括煤层气)的发电、供热和余能(余热、余压、余气)利用项目除外 | 第三类项目除外(Pre-CDM ) |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4年1月《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2015年2月《关于碳排放配额管理的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