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制实施首年,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及优化配置的作用已显现
新形势下消纳保障机制是可再生能源领域落实国家碳达峰
碳中和目标及能源安全新战略的有效措施#e#
2020年9月,我国宣布力争2030年前
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是很重要的顶层设计,对近中长远期的能源发展会带来影响。从可再生能源角度,自上而下的逻辑线应该是,顶层为碳达峰碳中和及能源安全新战略目标,据此确定可再生能源各五年规划和中长期战略目标,再作为消纳保障机制的责任权重和分省责任权重指标分解的基础和依据,责任权重指标是分省份、分年度且原则上逐年提升。
2019年和2020年,各地区可再生能源接网消纳空间和条件成为新安排风光项目建设的前置因素之一。2020年国家能源局组织了各地区风光新增消纳能力的首次测算、论证并公布的工作,引导企业投资,为地方项目建设管理提供依据。
从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需求看,逐年测算论证并公布各地区风光等波动电源的新增消纳能力也应成为长效机制,且仅公布当年的消纳能力不够,应逐步建立滚动测算论证公布3-5年消纳能力的机制。
但重要的是,新增消纳空间的确定不应以现有电力系统的能力为基础,而是必须满足逐年提升的消纳保障机制中责任权重指标的要求,如果某个区域或省份消纳空间或能力不足,就需要提前布局,采取有效措施,如火电灵活性改造、煤电运行方式调整、布局跨省跨区输电线路规划建设、完善电力市场化运行机制,在系统配置储能、增强需求侧响应等各项措施,显著增加消纳空间。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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