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市场机制是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行动的关键引擎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要巨量投资,迫切需要加快推进绿色金融和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引导资源合理配置,撬动资源向绿色低碳项目倾斜,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上述《意见》提出,加快建设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这为碳市场的进一步完善和扩大指明了方向。
自国家“十一五”规划中首次提出节能目标以来已过去三个五年规划,其中两个五年规划就没有完成国家制定的具有约束性的节能目标。即使完成的部分,主要也是靠行政手段,缺乏效率。2013年在深圳、上海、北京、广东、天津、湖北、重庆等七个省市启动碳排放交易试点就是通过市场手段把外部效应内部化,更有效率地来做这个事情。七个省市启动碳排放交易试点的设计、运行和
履约,为试点向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扩展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但各试点碳市场成交规模较小,流动性严重不足,
碳价偏低,严重影响对节能减排和绿色投资的激励。
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市场
交易系统实现线上首单交易。全国碳市场首批纳入电力行业2162家重点排放单位、年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约45亿吨二氧化碳。启动当天的成交量达到410.4万吨,但从第二个交易日开始成交量开始下降,部分交易日成交量不足百吨。根据生态环境部的要求,各地要确保2021年12月15日前本行政区域 95% 的重点排放单位完成履约,12月31日前全部重点排放单位完成履约。随着履约期限临近,全国碳市场日趋活跃。从 2021年11月底开始,量价齐升,2021年12月成交总量超过1亿吨,超过前5个月的交易量总和,成交量达到整体交易量的 76%,成交价超过60元/吨的高位。在此期间,多日出现有价无市的状态,挂牌交易的配额在一开市即被抢购完。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结束,全国碳市场累计运行114个交易日,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 1.79 亿吨,累计成交额76.61亿元。按履约量计,履约完成率为99.5%。2021年12月31日收盘价54.22元/吨,较首日开盘价48元/吨上涨了 13%,市场运行平稳有序,交易价格稳中有升,对促进电力企业节能减排初现成效。
目前,全国碳交易仅包括电力行业,扩大碳市场的参与行业,有助于平稳碳价。如果碳排放的度量、报告和核实有保证,覆盖的行业越多,企业异质性也越大,企业减排成本之间的差距可能越大,相互间的碳交易会越多,有利于在总的减排目标下降低总的履约成本。那么,哪些行业可优先考虑在第二批纳入全国碳市场呢?
钢铁、水泥行业既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基础产业,但同样也是碳排放大户。钢铁、水泥行业的碳排放分别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15%和13.5%,因此这两个行业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点碳减排行业,建议将钢铁、水泥行业在第二批优先纳入全国碳市场。鉴于欧盟委员会提出的欧盟绿色新政中,防止碳泄漏的碳边境调节机制提案涵盖欧洲碳市场中的电力、钢铁、水泥、铝和化肥五个领域生产过程中的直接碳排放,中国也有必要把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覆盖的行业,比如钢铁、水泥,作为优先考虑的部门,在“十四五”期间逐步覆盖石化、化工、建材、有色金属、造纸、航空等其他六个高能耗行业。另外,从国家角度讲,应充分利用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机会,推进电力价格机制改革,让电价反映市场供需及碳减排成本,形成电价与碳价有机融合的价格体系,促进碳市场和电力市场协同发展。
在全国碳市场建设的背景下,各地或者已有的碳试点以后怎么发挥作用,是需要认真考虑的。比如,国家现在强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我们要思考如何全方位、多角度来推进其建设。一方面,广东既是排放大省,广州、深圳又有八年开展碳交易试点的市场基础,另一方面,港澳难以形成独立的碳市场。因此,笔者认为,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统一碳市场,的确可以使其扮演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深度合作的载体。如果能够建成粤港澳大湾区统一碳市场,就可以融合粤港澳、深圳金融 / 碳排放交易机构与广州的期货交易所、碳排放交易所,真正实现强强联合,把碳市场做大。
现在谈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碳市场,是在全国已经有碳市场建设的背景下,因此,它只能作为全国碳市场的补充。而如何使其成为全国碳市场的有益补充,才是真正需要思考的。考虑到企业的承受能力,全国的碳市场建设是比较谨慎的,全国碳市场的流动性和波动性会受到严格限制。鉴于此,粤港澳大湾区碳市场可以以流动性为目标,把
碳金融作为发展重点,发挥与国际碳市场互联互通的窗口作用,完善中国的碳定价基础,开展目前全国碳市场还没有的一些交易模式和品种的试点。
笔者认为粤港澳大湾区碳市场至少可以在以下几方面发挥作用。一是先于国家碳市场,把一些部门纳入进来;二是可以先于国家碳市场,创新一些规则,包括与国际对标的标准;三是可以先于国家碳市场试点一些金融工具、交易品种,使交易产品和服务更加多元化;四是充分利用港澳的国际信誉,先行开展国际碳排放交易,为今后在全国开展国际碳排放交易奠定基础。推动这项工作,可以在现有广州、深圳碳排放交易所和广州期货交易所基础上,建立一个粤港澳三方投资并运行管理的粤港澳大湾区统一碳市场的主体,兼顾到更多企业和金融机构,也能够让港澳更好地发挥作用,把它作为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深度合作的国家战略组成部分,真正推动下去。
作者为天津大学马寅初经济学院创院院长、卓越教授,国家能源、环境和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20&ZD109〉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71690243〉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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