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享有哪些权利?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享有出租物的所有权。
出租物是出租人依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向供货人支付价款,取得出租物的物权,而后将出租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向出租人保证出租物的完好性和完整性,其所在权体现在出租人对出租物的处分和收益,如果承租人破产,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出租人可以依法收回。
二、出租人享有保证在租赁期间内承租人对出租物的占有和处分。
三、出租人享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方式收取租金的权利。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不交、少交、迟交租金,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补交未交的租金。
四、出租人享有因供货人的原因产生的索赔权利,出租人可以转让给承租人的权利。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五、如果合同约定租赁期满的租赁物处置的方式是“退租”,出租人享有收回出租物,并要求承租人保证出租物完整的权利。
六、因承租人的原因造成第三人的损害责任,出租人享有不承担义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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