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建设统一碳市场的发展方向
国家发布《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是立足新发展阶段、服务新发展格局的大背景下建设商品要素市场的基本纲领,也为碳交易机制深化发展指明了方向。碳市场是一种新型要素市场,它的历史相对较短,市场形态还没有成熟。与国内其他要素市场相比,碳市场尚处于发展初期,存在更多的发展障碍和未知领域,面临着从市场培育到实现高标准运行的跨越式发展的任务,更加需要按照统一大市场的要求去构架建设。
《意见》指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就是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就碳市场建设而言,就是要以问题为导向,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制度体系,破除阻碍市场发展的各种壁垒,建设规范高效的产品服务体系,形成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成为平稳高效、开放活跃、流动畅通的大市场。
建设全国统一碳市场,就是打破各种封闭小市场、自我小循环,实现排放权市场和减排量市场、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现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的高水平联通,形成统一的碳定价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碳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效引导资金和技术在国内国际市场流动。建设全国统一碳市场,彰显了中国负责任大国的担当,可以更好参与全球碳资源循环,推进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合作,提升中国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建设全国统一碳市场,既要考虑国内要素市场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更要针对碳市场的自身特征和具体情况,要紧紧围绕服务企业减排、服务双碳目标这个中心任务来确定目标和制定方案。简而言之,统一碳市场应该具备以下的特征:
一是具备统一完备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包括作为市场根本保证的国家法律法规体系,和作为市场运行基础的统一碳排放管理体系和交易规则体系。
二是具有平等、开放、竞争的市场环境。覆盖行业的多样化、市场参与主体的多元化,统一市场准入门槛,支持多样交易需求和多元交易结构的竞争博弈,达到市场畅通、定价有效。
三是具有多层次的市场结构和多样化的产品体系。市场结构上同步推进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建设,交易标的上衔接配额市场与减排量市场,交易产品包含碳现货与各类碳衍生品,在各市场维度上互联互通、互为补充、协同发展,形成功能齐备的市场体系。
四是具有完善的监管机制。按照碳市场的特点,建立包括行业主管和金融市场监管的市场管控体系,以及有效的市场调节保护机制。监管部门职责清晰、协作顺畅,成为市场健康运行的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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